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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疫苗主要原则
发布时间:2009-12-22 浏览:

联合免疫主要原则  

        1、灭活疫苗一般不干扰其它灭活疫苗和减毒活疫苗的免疫应答和增加不良反应。也就是说,灭活疫苗接种在先,再接种其它灭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通常不需间隔一定时间接种。
 

 

  2、二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28天以上。但口服活疫苗可在注射活疫苗或灭活疫苗前后任何时候接种。
 

 

  3、抗体(免疫球蛋白)与疫苗之间的相互作用:灭活疫苗通常不受循环抗体的影响,因此灭活疫苗可以在输入抗体之前、之后或同时接种。减毒活疫苗受循环抗体的影响,干扰其复制,因此,使用抗体前后,两者必须间隔足够时间(至少2周以上)。
 

 

  4、①受种儿童在同一天内接种的疫苗不得超过2种。②第二类疫苗不能与第一类疫苗在同一天内接种(注:至少间隔在15天以上)。
 

 

  以上原则是在 保证落实第4条的基础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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