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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烫伤)急救方法
来源:中国少儿网 发布时间:2010-04-15 浏览:

 

    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小孩子,经常由于热水瓶、汤碗、粥锅、火炉等用具的翻跌而被烫伤或烧伤,甚至婴幼儿因洗澡水太烫也会发生皮肤烫伤。
  烧(烫)伤根据程度的不同可分为三类:
  I度(红斑):皮肤发红并有火辣辣的灼痛,但无水泡,经3—5天后自愈,不留疤痕。
  Ⅱ度(水泡):表皮全层坏死,局部红肿、剧痛、起水泡,浅Ⅱ度短期内有色素沉着不留疤痕;深B度将遗留疤痕。
  III度(焦颁):皮肤坏死结痂,烧伤深度可深达皮下、肌肉、骨路,此时疼痛消失,不起水泡,愈合后遗留疤痕或畸形。
  发生烧(烫)伤后,应根据烧伤的不同程度进行处理。首先应尽快脱去着火或沸液浸渍的衣服,遇火烧时切忌奔跑呼叫或用手扑打火焰,以免助长燃烧并引起头面、呼吸道和双手烧伤。对I、II度小范围的烧(烫)伤,应立即用自来水冲洗或浸泡在冷的清水中,这样可减轻疼痛和损伤。烧(烫)伤处皮肤发生水泡时,尽量不要弄破水泡,大的水泡可用消毒针头或用火烧过的缝衣针尖将水泡刺破,敢尽其内液体,但不要将疤皮撕除,如能抹上一点獾油,可以清热解毒,消肿止痛,也可直接涂抹烫伤药膏,“万花油”、“蓝油烃”等药,效果更好。民间常用酱油、麻油、豆浆或牙膏等敷在伤处,此法可污染创口,故不可取。对I、II度大面积的烧(烫)伤及Ⅲ度烧(烫)伤,可在创面用清水冲洗或浸泡后及时送医院;对烧(烫)伤面积较大,创面较脏和深度烧伤的病人,还应常规注射破伤风抗毒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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